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海山庄二次提供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9.74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总价为 199.7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海山庄二次提供水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海山庄二次提供水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 1.1、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五)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七)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寄、网上报名购买,节假日除外。 (2)采用邮寄或网上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
sfcx0592@163.com,并致电 0592-2226006 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向邮箱
sfcx0592@163.com 领取。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开标厅
七、其他
报名费及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松柏支行(厦门分行)
账 号: 406571595496
(注,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汇款)
联 系 人:谢女士/0592-2226006
电子邮箱:sfcx0592@163.com(供应商报名表发邮箱获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华昌路 132 号 B1-1 办公室 3 楼、4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厦门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
联 系 人: 王锵
电 话: 0592-2226006
电子邮件: sfcx05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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