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垃圾分类购买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64,3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64,36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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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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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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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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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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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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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需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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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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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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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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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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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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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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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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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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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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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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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相关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并签到(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并按规定进行解密及签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②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的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
③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④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再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朝晖路699号
联系方式:0592-702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1号楼804单元804-1
联系方式:13950012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锵
电话:139500121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