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新民街道西塘社区智慧城中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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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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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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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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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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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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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需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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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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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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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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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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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街道西塘社区智慧城中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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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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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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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前端设备(摄像头、消防压力传感器、独立式烟感等)、中心设备1套、管线、杆件及后期设备维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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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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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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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鉴于部分磋商响应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关于采购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2)①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磋商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三方诚信)收标处,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由于系统限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被系统判定为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行政)
地址:新民大道1800号
联系方式:18759275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水道623号同安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13950012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锵、陈琳萍
电话:139500121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