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时代广场电梯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360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市思明区东方时代广场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总价为 36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时代广场电梯更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方时代广场电梯更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 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可不填写 本授权书。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 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 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 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 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 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 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税收凭据。
5、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不含投标 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 据。
6.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 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 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 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 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 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 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主体为非设备制造厂家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向其出具授权书。招 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项目电梯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等级为 B 级(含)以上。已 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 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应 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客梯级别为 B 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 梯) ,许可级别 B 级(含)以上或许可参数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寄、网上报名购买,节假日除外。 (2)采用邮寄或网上报名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sfcx0592@163.com,并致电 0592-2226006 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 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致电 0592-2226006领取。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 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商务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开标厅
七、其他
报名费及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松柏支行(厦门分行)
账 号: 406571595496
(注,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汇款)
联 系 人:谢女士/0592-2226006
电子邮箱:sfcx0592@163.com(供应商报名表发邮箱获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市思明区东方时代广场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10 号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157115506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23 号同安大厦 1 号楼 804-1 单元
联 系 人: 王锵
电 话: 0592-2226006
电子邮件: sfcx05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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